全称: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同业存款利率*5% , 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所带来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权证等新的金融工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型混合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资本市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以后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比例限制有影响的,本基金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基于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水平的分析,结合主要投资对象—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上市公司持续成长能力及估值水平,参考基金流动性要求,在重点配置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的前提下实现大类资产配置,以求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中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匹配。
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金将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程度及企业成长性等因素,以不超过非现金基金资产20%的部分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之外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在股票选择方面,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及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判断,通过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具有持续增长能力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将根据行业及公司状况的变化,结合估值水平,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1)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定义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的含义为:消费品主要指最终消费品,指为满足个人、家庭或群体生活而被使用与消耗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及劳务;消费服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某种效应的活动。
参照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所指的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包括商业服务与供应品、耐用消费品与服装、消费者服务、媒体、零售业、日常消费品、医疗保健、金融、房地产、信息科技、电信业务、运输、公用事业及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
按照本基金的定义,在中国证监会划分的22个行业中,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包括金融服务、食品饮料、文化传播、电子、信息技术、社会服务、造纸印刷、交运仓储、商业贸易、农林牧渔、房地产、纺织服装、医药生物、建筑行业、木材家具、公用事业及综合等。另外本基金将机械设备业中的交通运输设备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及金属非金属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也归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行业。
(2)投资组合构建方法
A、股票选择
①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类基础股票库的建立
根据《长城基金上市公司评价体系》对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排名在前300名的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基础股票库。
②基础股票库的进一步筛选
在基础股票库的基础上,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背景分析(行业成长空间与行业集中度)、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成长能力等因素的判断,通过财务与估值分析,挖掘具有持续增长能力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③本基金采用的主要估值指标包括PEG、PE、PB、DCF、EV/EBITDA等。
B、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与优化
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与优化以风险收益配比原则为核心,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投资组合的目标是一定风险水平下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采用多元线性优化模型对股票组合的收益进行优化。首先根据市场状况或基金同业状况设定风险收益目标,依据股票库中单个股票的收益率因子、风险因子及流动性因子,进而确定约束方程,构建目标为股票组合收益率最大化的多元线性规划模型,并进行线性规划求解确定组合的个股权重,从而确定每个时点的最优股票组合,并依据不同时点的因子变化进行动态优化。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